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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资料

关于招募兰州分院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04-16来源:团工委放大 缩小

兰州、西宁院属各单位团委(总支):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事业蓬勃发展,组织引导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现面向兰州、西宁各院属单位招募青年志愿者,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09年4月15日—2009年5月5日。

   二、招募条件

   1、年龄14周岁以上。

2、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奉献,责任心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

4、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素质和能力,且有一定时间保证。

三、服务内容

1、科普宣传志愿服务。承担研究所参观考察讲解任务;主动面向社会普及各所相关学科领域科学知识,扩大我院在甘青两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支农支教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下乡支农支教活动;发挥智力优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产业化项目提供科技咨询、科技支撑服务。

3、适时开展助老、助残、环保、治安、法援、禁毒、消防、医疗卫生、未成年人帮教等其他志愿服务。

四、招募程序

1、各单位团组织推荐,重点考虑“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在各重点实验室及野外台站等对外宣传窗口工作学习的人员、有志愿者服务经验的人员及热心志愿服务工作的人员,各单位团学组织骨干应切实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报名。

2、个人自我推荐,有志愿服务意愿者可自行到所在单位团委或分院团工委报名。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团组织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在自愿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的招募报名工作,各单位不得出现空额。

2、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一份,并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便统一组织注册登记。

3、注册后,统一发给青年志愿者证书,凭证参加活动。

六、保障激励

1、为保证志愿服务有效开展,分院团工委将统一组织志愿者培训学习,掌握相关技能,并策划服务项目。

2、分院团工委将依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和服务效果组织开展表彰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表现优异的志愿者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附件:兰州分院青年志愿者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