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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分院召开《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学习研讨暨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推进会议

发表日期:2021-09-24来源:放大 缩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直党字[2021])14号)要求,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并协调推进养老保险参保等重点工作,924日下午,兰州分院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学习研讨暨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推进会议。兰州分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肖国青出席会议并作专题学习辅导报告。

会上,肖国青以《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为题作专题辅导报告。他从《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条例》内容归纳学习、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三个方面全面介绍了制定《条例》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原则,系统解读了《条例》的基本框架、重点内容,深刻阐释了贯彻落实中需要把握的重大问题等问题,并重点传达了院省有关会议精神指示。与会人员还就《条例》的学习情况进行了交流研讨,并结合本单位组织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畅谈体会与心得。

肖国青指出,《条例》是对党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的具体化。分院系统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条例》明确的方向性原则性要求,自觉把《条例》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形成制度合力,切实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分院系统各单位组织工作的方方面面。

肖国青就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提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分院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和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统筹督导,真正把《条例》学习纳入到各单位学习教育工作之中,确保《条例》学习落到实处。

二是要切实形成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合力。要深刻领悟“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的工作要求,形成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合力。分院系统各单位要站在科技创新全局的高度认识组织工作,谋划组织工作,落实好各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研究所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整体规划,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各研究所落地生根。

三是要三是要充分发挥组织工作的作用。要牢牢把握组织路线服务保证政治路线的基本定位,自觉朝中心聚焦、向大局发力。紧扣我院科技重点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为努力实现“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进一步优化干部育选管用工作,最大限度提升人岗相适度,以队伍高素质保证发展高质量,同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级各类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分院系统各单位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会议还就分院系统院属各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进展情况和近期工作安排进行了研讨部署。肖国青强调,兰州分院系统院属各单位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工作开展。充分认识到事业单位参保是党和国家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广大职工群众高度关切,院、省上级部门重点督导的工作,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列为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和学党史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措施抓紧抓实,组织人事部门要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按时高质量完成参保,最大程度地保障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各单位要制定有力的工作措施,倒排工期,配备专人专班专门落实推进。各单位都要做足人员、条件和物资保障,克服困难,全力攻坚,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参保。三是分院层面要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协同推进。通过例会或业务研讨等形式,定期沟通工作进展,协作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人员沟通交流,互相学习借鉴,鼓励业务骨干人员为兄弟单位提供帮助支持,各单位及时与省社保中心沟通审核和清算相关事宜。通过大力协同合作,促进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的交流、传播与共享,使分院系统单位整体如期高质量加入社保。

兰州、西宁地区院属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近30人参加本次会议。


肖国青作专题辅导报告并讲话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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